土地使用权抵押是
债务人或第三人向
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
债务的
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偾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
抵押权人得申请人
民法院拍卖作为
抵押物的土地.
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
抵押人,不足时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特点是:(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2)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要签订
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返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3)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
合同有效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4)土地使用权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要依法办理
抵押登记,抵押因
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消灭时,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手续。这就为大家解答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可以吗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