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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逮捕后什么时候开庭

宣判逮捕后什么时候开庭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11-15 16:59:05 已帮助42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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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逮捕后什么时候开庭

宣判逮捕之后,开庭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日子。

一般都是在侦查工作以及审查起诉等这些程序都完成之后才会开始开庭。

通常情况下,检察院在对人逮捕后的两个月时间里,会把案子移送去起诉

然后法院收到起诉的材料之后,就会去安排开庭的时间,这个时间大概是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

不过要是案件的情况特别复杂,涉及的范围又很广之类的,那审理的期限就可能会延长。

比如说经过上一级法院批准的话,就能延长三个月,要是遇到特殊情况,还可能会继续再延长。

具体的开庭时间到底是啥时候,得根据案件实际的进展情况以及司法程序来确定。

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属,就得耐心地等待法院的通知,而且还可以通过委托的律师去了解案件进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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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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