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关于管辖权是有规定的。
一般来说,管辖权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来管,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
被告住所地那是很明确的。
要是合同里约定了履行地,并且这个约定是合法的,那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
通常在房屋买卖里,“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就被看作是合同履行地,也就是买房人的所在地。
要是双方都还没履行主要义务,那“约定的履行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
要是约定的履行地点不清楚,争议的标的又是给付货币的话,那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要是双方在合同里清清楚楚地约定了管辖法院,而且这个约定又不违反法律规定,那就按照约定的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那就得按照上面说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总之,确定好管辖权对诉讼能够顺利进行是很重要的,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准确地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