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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可订立的遗嘱有哪些

遗嘱继承可订立的遗嘱有:


1、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5、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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