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可能会对侦查工作造成阻碍,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形。
比如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可能会去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又或者是串供。
要是在监视居住的过程中,这些行为很可能会发生,那就会妨碍侦查。
还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自伤或者自残,以此来逃避侦查。
在监视居住的那种环境下,他们比较容易做出这样的行为,这就会对侦查工作的进行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有可能会自杀,在监视居住期间,要想有效地监管他们的行为是比较困难的,这可能就会影响到侦查的进程。
遇到这些情况,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是有权利决定变更强制措施的,这样就能保障侦查活动能够顺利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