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代位权诉讼主体: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
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且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
代位权诉讼管辖: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