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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依据关于代位权诉讼主体和管辖的条款有哪些

最新依据关于代位权诉讼主体和管辖的条款有哪些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3 23:16:47 已帮助15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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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依据关于代位权诉讼主体和管辖的条款有哪些

代位权诉讼主体: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


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且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


代位权诉讼管辖: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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