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客户因资金短缺且在约定时间内需支付商品交易款项时,向开户银行提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
2、银行承兑银行受理同意承兑后,与客户签订承兑协议,向客户出售银行承兑汇票。
3、出票客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
4、交纳手续费客户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承兑金额0.5‰的手续费。
5、请求付款在付款期内,收款人持银行承兑汇票向开户银行办理委托付款,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超过付款期的,收款人开户行不再受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收款,但收款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直接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领取汇票客户将汇票交开户银行由其加盖印章后,领取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6、汇票流通使用:
(1)客户持银行承兑汇票与收款人办理款项结算,交付汇票给收款人;
(2)收款人可根据交易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3)收款人可根据需要,持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质押或贴现,以获得资金。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四条
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兑现,收付入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有关兑现、收付入账期限的规定应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