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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为了保证耕地面积,节约用地,改善农村宅基地急缺的问题,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因此设立了农村住宅生活区即新民居。
新民居建设是为了解决以下问题:
1、针对农村污水雨水排出紊乱,垃圾处理困难,造成生活坏境污染重;
2、电力设施、供暖设施、燃料燃气配套困难和混乱,造成隐患重重;
3、新宅基用量增大,老宅基无人居住,出现用地紧缺,土地利用率明显降低;
4、为了集约节约用地,缓和新增结婚有房需要,改善农民居住环境设立新民居项目。
《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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