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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流程包括:
申请→受理→保密确定→分类→初步审查→授权及公告。
申请人对于受理、保密确定、初步审查、授权及公告的行政行为均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当申请在初步审查阶段被驳回时,申请人可以提出复审请求,对复审请求不服还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另外,实用新型授权公告之后,除申请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也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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