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最新规定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通常来讲,我们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只要是支付或者负担了的增值税额,那都是可以抵扣的。
就像从销售方拿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增值税额,还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等,这些都能用来抵扣。
不过,如果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之类的,它们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
同时,要是出现了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与之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情况,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具体的抵扣范围和条件,得根据实际的情况,再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去准确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