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出现误差时,国家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处理。
如果合同中没约定,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 3%以内(包含 3%),就按照实际面积来结算房价款。
买受人选择退房的话,房地产开发企业得在买受人提出退房的那一天起 30 天内,把买受人已经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且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的利息。
要是买受人不退房,要是产权登记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大,在 3%以内(含 3%)的那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自己补上;超出 3%的部分,房价款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要是产权登记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小,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的那部分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给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的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得双倍返还给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