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前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后车发生追尾,责任划分需要结合具体证据来分析:
1. 前车责任:如果前车确实存在突然减速、急刹等危险驾驶行为(需行车记录仪等证据证明),且该行为与使用手机直接相关,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62条,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属于违法行为。
2. 后车责任:追尾事故中后车通常负主要责任,因为后车有保持安全车距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43条)。即使前车有使用手机行为,后车如未保持足够距离导致碰撞,仍要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建议处理方案:
1. 立即报警处理,交警会根据现场痕迹、监控、行车记录仪等证据出具事故认定书
2. 重点保存事发时的手机使用证据(如通话记录、监控视频等)
3. 如果前车确实因玩手机导致危险驾驶,可在事故认定时向交警重点说明
实践中这类事故后车责任比例通常较大,但前车的违法行为可能影响责任划分。建议拿到事故认定书后,再根据具体责任比例协商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