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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反担保主体是原债权人吗

民法典反担保主体是原债权人吗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4 12:09:34 已帮助11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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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反担保主体是原债权人吗
1、担保人作为第三人,为债务履行提供提供的,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所以反担保的主体不是原债权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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