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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罚款决定的单位与收缴罚款的机构是否一致

作出罚款决定的单位与收缴罚款的机构是否一致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2024-03-01 00:25:26 已帮助10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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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罚款决定的单位与收缴罚款的机构是否一致
不是。
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单位应当与收受罚款的机构分离。”除本法规定的个别情形外,作出罚款行政处罚的行政单位不得自行收缴罚款,而是由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⒉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为库,任何行政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单位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拍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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