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续要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道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为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本或其他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继承权的公证。
另需提交的材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