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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事由是什么

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事由是什么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2024-02-21 12:19:35 已帮助19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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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事由是什么
1、股东向人民法院起诉解散公司的,解散的理由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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