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挪用资金罪的管辖如何确定

挪用资金罪的管辖如何确定

挪用资金罪的管辖如何确定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2-28 03:55:08 已帮助242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挪用资金罪的管辖如何确定
1、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管辖
2、《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