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
①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
②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
③有公司名称的工装;
④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⑤考勤记录;
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⑦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等等,证据越充足越好。
2、【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8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