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
延期开庭的最长时间按规定一般是六个月,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在向上级法院申请后得到批准再度延期,那么时限可能就不一定了,但一般延期审理不会超过两次。
延期开庭是需要理由的,如遇到被告要求更换辩护人,或者发现有新证据要补偿侦查等,那么就可延期。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后,对下次开庭审理的日期和地点能够即时确定的,应当当庭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能即时确定的,可以在确定以后另行通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