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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如何办

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如何办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2024-02-25 17:00:34 已帮助16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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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如何办
1、法院如果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起诉。在获得新的、生效的仲裁裁决或者判决书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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