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对方不来的,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送达,
当事人拒绝签字的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2、当事人对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
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
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