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等。
(一)能够证明诉讼各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资料。包括: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工商企业信用网登记信息。
(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
(三)能够证明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及有关的各类文书资料、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协议旅行过程中产生的送货、提货、托运、运输、验收、发票等凭证,费用结算凭证以及有关财务帐目等材料。
(四)如果涉及损害赔偿,还需要提交损失数额的依据及有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