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具常住户口证明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暂住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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