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
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当事人如果直接向人
民法院
起诉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依法向法院提交
起诉状和相应的
证据材料;如果当事人是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
起诉期限则是十五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
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