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方法如下: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
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