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协议放弃
行政复议权利的行为是无效的。行政复议权利是法律依法赋予当事人的救济权利,该权利不能被放弃。当事人如果协议放弃的,该协议因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
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