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醉驾,把他人撞成
轻伤的,应当
赔偿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治疗而支出的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先由
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再由对方根据
责任认定情况赔偿。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