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俗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
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
法律效力是相同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
仲裁法)之规定,凡是合同投资者、合同交易所、合同公司、合同登记结算机构与合同交易服务机构之间发生的
合同争议,只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就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合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