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女婿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没有权利继承公公的遗产。但如果女婿对岳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可以当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合法继承遗产。并由于履行了较多义务,可以多继承遗产。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