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并与成立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2、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登记申报的债权;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制定清算方案,并确定后实施方案。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