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无过错的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应平均划分夫妻财产,但是网络虚拟财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存在一些困难。网络虚拟财产在评估其现实价值时无法确定具体价值,对网络虚拟价值的评估更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因此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只能采用以下方式:
1、夫妻双方有约定时可以按约定分割;
2、无约定可确定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评估后再进行划分。
另外,现实中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任一方在婚内所得的工资和奖金;
2、夫妻在婚内的生产或经营所得收益;
3、夫妻在知识产权所获收益;
4、夫妻继承或接受他人赠与所得的财产;
5、夫妻任一方以个人投资取得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