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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不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

了解一下不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2024-02-24 12:40:14 已帮助19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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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不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
(一)无权代理人假冒他人的名字与第三人订约,尤其是私刻本人的公章、伪造本人的营业执照或合同书等,本人对此毫不知情也无法加以防范。
(二)在债的关系终止后,或者在本人的印章、支票、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书等丢失或被盗以后,本人已经在指定的报刊上以合理的方式作出了公告,但无权代理人仍然以这些证明或文件与第三人订约,第三人因未见到这些公告而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
(三)如果无权代理人伪造某个企业的名称、并私刻该企业的公章与第三人订约,该无权代理人自己也不知道是否有这样一个企业存在,但实际上确有该企业,如果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则此种权利外观与该企业没有任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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