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有关征地补偿的标准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征地补偿的落实是比较难且复杂的事项,主要是因为征地补偿涉及到拆迁人群人切身利益,如果不能妥善的处理好易引导社会矛盾。所以在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时,需要做好调查研究,以制定合法的征地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