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仲裁专题 > 仲裁协议一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吗

仲裁协议一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吗

仲裁协议一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吗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2024-02-21 09:15:38 已帮助148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仲裁协议一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吗
1、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作出裁定的,由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应当驳回,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应当继续审理。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