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上的共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求,“抚养行为的共同”法律尚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
建议详细参考《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上内容所涉及的法条都出自于该意见。
以下是法院关于孩子抚养权判决的相关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