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
缺席判决。”但是,
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
当事人身份关系的
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
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离婚案件有
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
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在上述资料中,小编针对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家人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为大家做出了详细介绍。一般来说如果起诉离婚的话,我国法院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在场的,但是如果另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已经死亡失踪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委托家人进行
代签的。并且在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