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签订日期并不一定就会导致合同无效,这是由于合同的签订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也就是说,是否在合同之中注明签署日期对合同的效力并不会产生影响。具体合同的效力,需要结合合同的内容是否违法、是否是由双方自愿签署等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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