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终止专题 > 总公司可否授权分公司解除合同

总公司可否授权分公司解除合同

总公司可否授权分公司解除合同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2024-02-29 08:56:00 已帮助256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总公司可否授权分公司解除合同
可以,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