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协议是合同的一种,适用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夫妻双方达成合意,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非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协议的内容都是有效的,具体可以对婚前财产的孳息归属、婚前债务偿还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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