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抵押担保专题 > 担保期限哪些时候失效?

担保期限哪些时候失效?

担保期限哪些时候失效?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01 06:50:42 已帮助218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担保期限哪些时候失效?
一般是到期后两年,这两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担保失效;一般都会主张,主张后转为诉讼时效
担保人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没有规定的担保期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的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