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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被告在外地要怎样起诉

债务纠纷被告在外地要怎样起诉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6 12:08:45 已帮助27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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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被告在外地要怎样起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
4)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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