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夫妻欠债需要双方还么

夫妻欠债需要双方还么

夫妻欠债需要双方还么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3-05 14:55:29 已帮助234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夫妻欠债需要双方还么
夫妻欠债是否需要夫妻双方来偿还,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就需要夫妻双方进行偿还,也就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被认定为夫妻一方债务,则不需要双方偿还。
在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可以参考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如果在借款时是由夫妻两人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那么该债务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即使借款时只有夫妻一方签名,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且债权人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的,也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