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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企业解散了,原老板不需要再还债吗

独资企业解散了,原老板不需要再还债吗
在公司经营期间为了使公司资金得以周转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或个人借款的行为就会导致公司债务的形成。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2024-03-05 23:39:15 已帮助20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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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企业解散了,原老板不需要再还债吗
独资企业解散了,原老板需要再还债。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投资人没有进行企业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将企业的财产按照清偿顺序清算。
2、如果清算后还有债务未清偿的,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风险提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注意追讨债务的期限
债权人需要在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要求偿还债务,过了五年的话,以后债权人就不能再向投资人索债了,投资人也不需要还钱。而如果债权人在两年内没提出偿债要求,则以后再向法院起诉,法院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还是有权要债,债务人也可以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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