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来服装厂工作半个月了,每天都要加班到九点半,所以太累了就想辞职,昨天给管理说了,可是没同意,今天也说了,然而她们说要走的话没工资!该怎么办呢,当时签的合同只有她们有一份。我没有。厂子也不给交保险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2,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半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7,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