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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暴力取证罪立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暴力取证罪立案规定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2024-03-02 09:53:56 已帮助22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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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暴力取证罪立案规定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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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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