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主要侵害的是他人的性羞耻心,一般不会有性交行为。
而强奸罪,是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来强奸妇女,这里面包含着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从行为表现方面来讲,强制猥亵大多是像触摸、亲吻这类比较轻微的性侵犯举动,并且没有强行和对方发生性交的想法;然而强奸罪是以强行和对方发生性关系为目标的,手段会更暴力且带有强制性质。
在司法实际操作中,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
要是行为人的行为能让被害人难以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知道反抗,并且有着和对方发生性交的故意,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强奸罪;要是仅仅实施了一些带有猥亵性质的举动,通常就会被判定为强制猥亵罪。
不过,具体的情况还是得依据案件的细节以及相关证据来进行综合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