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以下这些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承担:
(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
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如果只是以下这些单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这笔债务应仍由其个人来偿还:
(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