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的个人贷款暂行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进行安置房的抵押贷款:
(1)具有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新开户职工已正常连续缴六个月以上;
(3)具有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把贷款买的安置房的全额房产价值当作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信用良好,可以足够偿还贷款本息;
(6)借款人双方没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