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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能否撤销
抵押合同能否撤销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2024-03-02 02:52:44
已帮助254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抵押合同能否撤销
能撤销,但是有条件。
下列合同,
当事人
一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
院或者
仲裁机构
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
重大误解
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
欺诈
、
胁迫
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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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抵押合同能否撤销
王雪英
问题:朋友有一套小产权房,想要抵押,但是不知道能不能抵押,想问问小产权房屋抵押的相关事情。
大家都知道小产权房是不可以缴纳税费和办理土地证的,正常情况下,小产权房也是不可以买卖的。农村小产权房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农村的自建房办理抵押贷款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办理的。建议网友在办理抵押的贷款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机构办理。农村小产权房能办抵押贷款吗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因为国家不承认,也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小产权房是不可以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农村房屋办理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农村自建房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一般是可做抵押办贷款的。在这里所指的手续,最重要的就是房屋的产权证。目前我国有部分农村自建房,是仅有土地使用证而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这种情况是无法办贷款的。此外,农村自建房能否做抵押办贷款,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该房屋的使用年限、刚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变现价值等。若是该房屋年限较久或位置不佳,变现价值较低的话,即使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也是无法用作抵押获得贷款的。申请农房抵押贷款的条件:1、借款人户籍必须在申请农房抵押的土地所在县(市、区);2、农房抵押必须经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出具同意抵押、同意处置证明;3、农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控制方式、抵押率原则上由债券权(金融机构等)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需要自主协商确定。以上是对小产权房屋抵押的相关解释
孙树曼
问题:我最近听说了一个词,叫做抵押期限,但是我不懂这个抵押期限的意思,想问一下儋州律师,抵押期限与借款期限有什么不同吗?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抵押权期限是抵押权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内行使抵押权可产生优先就抵押物变现所得受偿的法律后果。以上是抵押期限与借款期限问题的回答。
游争艳
问题:我朋友现在要去抵押贷款,叫我做他的担保人,我想咨询一下潮州律师,抵押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呢?
保证人(担保人)就是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说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才轮到你(保证人)替他还债,并且你也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您要钱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你(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你还了钱后可以向债务人追索你替他还的部分。以上就是抵押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祁乐
问题:我的房子由于以前资金的需要进行过一次抵押,现在资金周转不过来,想去进行第二次抵押,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房产二次抵押担保合同的相关问题。
房管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在实际操作中,填写二次抵押担保合同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在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印发的《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中,对于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有两种选项,针对是否为自身债务担保或者第三方对其债务担保。如果是对于自身债务借款进行担保应当填写第一项并且将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详细填写借款本金金额一栏;如果是对于第三方债务担保应当填写第二项并且将针对此处房产所能担保的金额详细填写在债务本金金额一栏,如有特别针对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的约定,可在第四项写明。
常楠
问题:我公司要为某公司借款作担保,想要用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我想请问一下关于房产抵押担保合同范本怎么写,有什么具体要求。
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 ),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第三条 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第四条 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第五条 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这就是房产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有人冒充我的姓名贷款,通过公证处鉴定,法院撤销了我的不良记录,如何辨别是否撤销彻底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对当事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规定的救济途径并非是诉讼,而是其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则由公证机构予以撤销或更正。因此,当事人起诉要求撤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因缺乏法律依据,故不应予以受理。若当事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即对公证书公证的事项发生实体权利义务争议,则依据《公证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予立案受理。但此时不应以公证机构为被告,有关的诉讼当事人应当是公证事项记载的权利义务的利害关系人。另外,《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由此,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是对事实的证明,是一项证据,不是一个行政决定。因此,在诉讼中若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书本身,则该公证书将不能被法院采纳为定案的证据,何况就公证书的证据效力的有无也不能单独提起诉讼,从这个角度讲,此类案件也不应受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之前有人冒充我进行贷款,现在通过笔记鉴定非我本人所为,法院答应撤销不良记录,我如何辨别法院是否彻底删除了我的不良记录
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游争艳
问题:朋友向另一个亲戚接款,约定了一个时间要还,但是时间到了朋友却换不了钱,却在几天后给另一个人送了一笔和他借的钱是一样的,,这时候朋友的亲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朋友想知道债权人撤销权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因为行使撤销权既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为,又要求受益人返还其所得利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因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债权人撤销权期限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依《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中一年与五年皆为除斥期间。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期限,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私人抵押贷款问题,受法律保护吗
你好,只要该借款不是用于违法犯罪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需要详细的解答,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我是新乡李律师,电话:15903887590,QQ:1224368592.新乡专业律师,愿意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地址:新乡市宏力大道与学院街交叉口东南角,文渊阁5楼(牧野区政府北边),从火车站乘20路公交车至“宏力大道与学院路口站”下车,向南步行50米即到。
巩海冬
问题:你好,对方骗取我的信任,虚构合同标的,无法履行,被我发现后,我不同意履行,其强行履行造成了一定损失,如果我要主张不履行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应该是申请判决撤销协议还是解除协议或者是协议无效
具体要看你的合同以及实际履行情况,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
王璐
问题:我开了一家小公司,但是由于资金不足,公司很难运转,所以家里商量了下,以房子作抵押向民间借贷公司借点钱来维持公司运转,请问手续是怎么样的?
为了避免借贷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保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借贷要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 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其次要看借款人平时为人怎样,信誉程度如何,如果借款人曾有过“有借无还”的不良信用“纪录”,就要坚决拒绝。切莫因碍于面子、听信花言巧语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不然,最终吃大亏的还是自己。 订立协议 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因此,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利率应合法 借贷双方可以根据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共同约定一个合理的利率。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如因利率约定不明而发生争议,可比照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对于“利滚利”的复利借贷和预扣高额利息的借贷,法律不予保护,只能收回本金。 提供担保 对于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为其担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并都应订立书面借贷协议。有些财产抵押,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这样,借款人一旦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及时催收到期借款 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2年,出借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起诉权,更重要的是继续拥有胜诉权。 运用法律追讨欠款 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权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质、强抢货物等过激的违法行为,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
齐嵩涛
问题:你好,刘继军律师:<br>取保期过了一年,民警又让我去签了一份新的取保候审,然后是之前的保证金取出来又存到新的取保候审当押金,不是说取保候审一年就会撤销的吗,为什么又让我又签了一份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到期后还可以再次申请,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合同事务专业问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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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朋律师
2024-12-01 17:29:09
你好,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问题:你是哪里人呀?可以给我代理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11-28 14:33:34
你好,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我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需要注意?
李兵律师
2024-11-26 21:52:16
签了任何协议都不应当反悔。
问题:签了补偿协议还可以反悔吗。?
李兵律师
2024-11-26 21:54:45
可以花钱请人修改开题报告。我就可以找我收费代书
问题:花钱请人修改开题报告可以吗里面大部分内容是原创?
李兵律师
2024-11-25 20:09:19
你的问题描述的不够详细,你是想续签吗?结果出租人没给你续签。?你要求起诉吗?
问题: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多少才能起诉?
李兵律师
2024-11-25 08:16:26
立刻要求装修单位更换地砖。
问题:装修完成发现地砖颜色不一样?
李兵律师
2024-11-25 08:21:35
你刚刚说的用贾房产复印件,骗取贷款或借款的行为就属于诈骗!
问题:比如我做家里假房产复印件跟个人放款的签合同属于诈骗吗?
王朋律师
2024-11-19 11:17:35
你好,麻烦你把具体情况介绍一下
问题:合同纠纷案件?
李兵律师
2024-11-19 08:43:26
签合同没有年龄限制。签劳动合同签劳务合同都没有年龄限制,过了退休年龄也可以签合同。
问题:签合同多大年龄限制?
汪明明律师
2024-11-16 11:46:43
工作了多长时间要看他这个违约金合不合理的
问题:做主播签了合同做不下去了断播需要赔付违约金吗?
王朋律师
2024-12-01 17:29:09
你好,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问题:你是哪里人呀?可以给我代理吗?
汪明明律师
2024-11-16 11:46:43
工作了多长时间要看他这个违约金合不合理的
问题:做主播签了合同做不下去了断播需要赔付违约金吗?
王朋律师
2024-11-19 11:17:35
你好,麻烦你把具体情况介绍一下
问题:合同纠纷案件?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11-28 14:33:34
你好,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我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需要注意?
李兵律师
2024-11-26 21:52:16
签了任何协议都不应当反悔。
问题:签了补偿协议还可以反悔吗。?
李兵律师
2024-11-25 20:09:19
你的问题描述的不够详细,你是想续签吗?结果出租人没给你续签。?你要求起诉吗?
问题: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多少才能起诉?
李兵律师
2024-11-25 08:21:35
你刚刚说的用贾房产复印件,骗取贷款或借款的行为就属于诈骗!
问题:比如我做家里假房产复印件跟个人放款的签合同属于诈骗吗?
李兵律师
2024-11-26 21:54:45
可以花钱请人修改开题报告。我就可以找我收费代书
问题:花钱请人修改开题报告可以吗里面大部分内容是原创?
李兵律师
2024-11-25 08:16:26
立刻要求装修单位更换地砖。
问题:装修完成发现地砖颜色不一样?
李兵律师
2024-11-19 08:43:26
签合同没有年龄限制。签劳动合同签劳务合同都没有年龄限制,过了退休年龄也可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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