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循程序: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发布拟征地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申请征收土地及实施拆迁等步骤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二)保障被征地人权益:在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时充分听取被征地人的意见,多数不同意时组织听证并修改方案;对个别未达成协议的作出合理的补偿安置决定。
(三)确保信息公开:在各个环节及时准确地向被征地人公开相关信息,如征地范围、目的、补偿安置方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